——“准收容—准计划化”治理模式的制度逻辑
调查分析 / 特稿
当一个社会无法消除无家可归现象时,摆在统治者面前的选择并不多。
要么,承认问题来自制度结构,重建就业、住房与保障体系;
要么,将“问题人群”本身重新定义为治理对象。
在当前中国的政治与经济条件下,第二条路径,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。
一、为什么“露宿街头”在政治上不可接受
露宿者的存在,对任何城市管理者而言,都是麻烦;
但对一个高度强调“秩序”“可控”“治理能力”的体制而言,它是不可容忍的风险源。
原因不在于同情心,而在于三个现实因素:
- 可视性极强
露宿者直接破坏“繁荣—稳定—现代化”的城市叙事。 - 不可统计
没有固定地址,意味着无法被纳入现有管理系统。 - 高度流动
既不在单位,也不在社区,传统治理工具全部失效。
这类人群的存在,本身就是对治理能力的质疑。
二、为什么“发钱救助”不是选项
在许多国家,针对无家可归问题的首选方案是住房补贴或现金救助。
但在当前体制下,这一方案几乎不具备可行性。
原因包括:
- 财政约束:地方政府债务高企,长期性现金支出缺乏可持续性
- 道德风险叙事:担忧“养懒人”“刺激不工作”
- 先例恐惧:一旦开放,需求将迅速扩大
- 失控风险:资金流向与用途难以完全管控
相比之下,“安置而非补贴”更符合现有治理偏好。
三、从“救助站”到“集中安置点”:名义变化,性质演进
在制度层面,路径已经存在,只是正在被放大与升级。
现有基础包括:
- 城市救助站体系
- 临时安置房、棚改安置点
- 部分地方的“过渡性集中居住”项目
这些设施原本规模有限、对象明确,但一旦政策目标从“个案救助”转向“规模治理”,其性质将发生变化:
| 名义 | 实际功能 |
|---|---|
| 临时安置 | 长期居住 |
| 自愿救助 | 半强制集中 |
| 社会帮扶 | 行为与流动管理 |
| 过渡 | 常态化 |
这正是“准收容”的核心特征。
四、“准收容”的三个关键特征
所谓“准收容”,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强制关押,而是一种去选择化的安置。
1. 形式自愿,现实唯一
表面上提供选择,实际上:
不进入安置体系,就无法获得任何公共资源。
2. 居住与身份绑定
一旦进入安置点:
- 居住地固定
- 行动范围被记录
- 与就业、培训、考核挂钩
“住所”成为一种新的身份标签。
3. 与劳动再分配联动
安置点往往与:
- 指定用工单位
- 公益性岗位
- 低端制造或服务岗位
形成闭环。
这已经不是市场意义上的就业,而是准计划性分配。
五、为什么这种模式对决策层“极具吸引力”
从治理角度看,“准收容—准计划化”模式具有明显优势:
- 可统计:人在哪里、多少人、一目了然
- 可预测:行为、流动、风险可控
- 可宣传:可包装为“兜底”“人道”“治理创新”
- 可扩展:在经济下行期快速复制
它并不解决问题的根源,
但极大降低了问题的政治成本。
六、这一模式真正改变的是什么
表面上,这是社会救助的升级;
实质上,它改变的是三个基本关系:
- 个人与市场:自由选择工作 → 被分配工作
- 个人与城市:自由迁徙 → 定点存在
- 个人与国家:权利主体 → 管理对象
无家可归问题,从“失败”转化为“状态”,
从异常变成常态。
七、为什么这一模式一旦启动,几乎无法逆转
因为它解决的不是经济问题,而是秩序问题。
只要经济下行、就业紧张持续存在:
- 安置点只会扩大
- 准入标准只会放宽
- 管理逻辑只会强化
最终,“临时”会变成永久,“过渡”会变成结构。
结语:这是治理理性下的“最优解”,却是社会意义上的下策
从统治者视角看,这条路径:
- 不承认制度失败
- 不动既有利益结构
- 不放弃控制权
但从社会视角看,它意味着:
当一个年轻人失去住所,
他失去的不只是房间,
而是重新选择人生的权利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