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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.11三罷】小學教師被指慢駛遭截查時襲警罪成 官稱被告「大話連篇」眼神仇警 質疑心智有問題還押小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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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民去年 11 月 11 日發起「黎明行動」及「三罷」,於多區堵路。一名小學男教師被指於清晨時在上水迴旋處慢駛,遭警方截查時腳踢警長,被控襲警罪,今(12 日)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裁判官吳重儀指被告供詞不可信,亦不相信警察會用粗口罵路經此地的教師,質疑被告大話連篇,又指他用警員編號稱呼警員,是對警員有敵意,直稱:「心智可唔可以繼續教書?」案件押至 6 月 26 日判刑,以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、心理及背景報告,期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。被告女友聞判後痛哭,公眾席及辯方的女律師亦有哭泣。

官不信警用粗口罵被告

裁判官吳重儀裁決稱,警員指得悉當日有人發起「和你塞」,故在迴旋處旁的草地觀察,留意到被告兩度慢駛才截停他。被告稱他曾表明是老師,後遭警員用粗口辱罵。吳官指老師是有文化,不相信警員會無緣無故、用粗口罵一個路經此地的老師,亦不相信警員曾說「從天橋掉你下去」,指被告供詞實在令人難以置信。

吳官又稱當時警員要求搜車時,沒有搜出非法物品。如被告真的慢駛、阻礙交通,警員最多只會發出傳票,不需使用武力。被告則指自己當時十分冷靜、沒有襲警,是幾名警員集體襲擊他。吳官質疑如果被告沒有激動反應,警員不會對他使用武力,用手扣鎖起其手,更不需四名警員制服他。

官質疑被告庭上表現作假

吳官指被告並非可靠證人。被告供稱不知有「和你塞」活動,朋友也沒有留意當日有「三罷」。她質疑當日活動,社交媒體亦有傳開,被告不可能不知當日發生的事,稱:「你同你啲朋友係咪來自非洲或者第三世界?」

吳官又指當時還未有肺炎,被告在車內根本不用戴口罩。被告庭上稱因他有鼻敏感,需要戴口罩,隨即拿出紙巾抹鼻。她指被告表現「假到不能再假」,戴口罩其實是為了掩蓋自己的面容。

讚警員誠實可靠、實是求事

吳官接納三名警員證供,指他們誠實可靠。受襲警員能仔細說出觀察被告行車情況才截停他,又指被告情緒激動,用腳「踢」、「?」及膝撞他,辯方曾指他口供不一。不過吳官認為該動作只有一至兩秒,警員為了讓法庭更清晰,才向法庭「逐格」表現當時被告動作,不影響證供的可信性。而當時在場的兩名警員,只聽到警員稱「你襲警」,承認沒看到被告襲警。吳官指兩人亦是誠實,沒有串通受襲警員加強證供。

受襲警員沒有提供醫療報告,因為他只感少許痛楚,無須求診,吳官指他是實是求事;相反,被告稱警員摳他雙眼、攻擊下體,但被告的傷勢報告則沒有說明這些傷勢。如他向醫生投訴,醫生定會記錄下來,吳官認為其傷勢只是反抗掙扎而造成,與人無尤。

指被告望警員時充滿憤恨

被告曾表示不仇警,吳官指他庭上作供的態度及眼神均顯示他對警察有敵意。每當被告看着警察作供,他的眼神是充滿敵意及憤恨。一般人會稱警員為「阿sir」、「差佬」,被告則直接稱呼其警員編號,即「10196」、「94977」,並將涉案幾名警員編號背誦得十分熟悉,要裁判官多次提醒使用「第一證人」稱呼警員。吳官終裁被告罪名成立。

求情指被告對教育充滿熱誠

辯方求情指,被告為家中獨子,父親為癌症康復者,現患有糖尿病,須由被告替他打胰島素;母親患有抑鬱症,他早前亦因腎石做了手術。他是沙灘排球港隊隊員。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,包括其母親、浸大講師、現任教小學的學生家長等,指被告溫文有禮、善良正直,對體育和教書充滿熱誠,「為(學生)生命尋求機會及變數」。被告將來仍想教書,如判以監禁,之後不能繼續當教師,希望裁判官判以非監禁刑罰。

官斥被告心智有問題

吳官聽取求情後,直言:「心智可唔可以繼續教書?想知佢精神心智有無問題?」她再斥被告:「為人師表,守法意識薄弱,阻塞交通自私自利、衝動狂妄、犯錯不遵指示,大話連篇、無悔意,以為警察會扔佢落橋如此荒唐,懷疑被告心智及人格有潛在障礙,先有咁失智行為。」案件押至 6 月 26 日判刑,以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、心理及背景報告,期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。

下午被告申請保釋外出,惟吳官稱被告已被定罪,襲警勢必判監,上訴機會低,被告續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。

被告楊博文(29 歲,小學教師)被控於去年 11 月 11 日,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長鍾宏業。

案件編號:FLCC5275/2019

【更正及道歉啟示:原報道誤用了九龍城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吳蕙芳相片,引起誤會,謹此致歉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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