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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612 個被控暴動的人.2】拍過華為廣告的 YouTuber 抗爭與噤聲之間掙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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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抗爭一年,那些被控暴動的人

反送中運動至今持續一年,2019 年 6 月 12 日金鐘一帶發生的事,無疑是整場運動最重要的起點。

當日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,警方隨即用催淚彈、橡膠子彈驅散,事後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將 6.12 定性為一場「暴動」,特首林鄭月娥及後表明同意警方的定性。群眾顯然反對。4 日後的 6.16,200 萬香港人上街,「學生不是暴徒」、「我們沒有暴動」的口號呼聲此起彼落。運動的五大訴求,亦有「撤回暴動定性」一項。

但政府沒回應此訴求,示威者繼續抗爭,被捕的愈來愈多。警方回覆《立場新聞》查詢,由 2019 年 6 月 9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,警方於各區示威活動中共拘捕 8,986 人,已控告 1,808 人,當中被控最多的罪名,正是暴動罪。人數剛好是 612 人。

其中被指於 6.12 金鐘參與暴動的 21 歲救生員早前於區域法院認罪,法官強調示威者「直接衝擊法治」、「無視法律及罔顧警員安全」,稱判刑必須具有足夠阻嚇性及考慮公眾利益。最終在考慮該暴動事件的規模、暴力程度、被告認罪及其年齡等後,以 6 年作為經審訊後罪成的量刑起點。由於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,終判囚 4 年。

正被控暴動的 612 人,每一個都面臨如此關口。一旦入獄,或許就要付上數以年計的青春;大限將至,卻無法籌算將來。

抗爭一年,《立場新聞》訪問多個在反送中運動裡被控暴動的人,了解他們抗爭的初衷,記錄每一個「612 分之一」在此人生關口上的不安與期盼。

先閱讀〈612 個被控暴動的人〉專題上一篇:《首罪名不成立 20 歲林同學如何度過裁決前最後 24 小時?》

踏入 Auman Yick(易卓邦)的工作室,第一眼看見的除了是滿滿的相機及攝影器材,還有一塊釘在牆壁上的白板。白板寫著行程,時間卻停在已過去的 5 月,他解釋:「我六月都無 Job。」

Auman 工作室的白板寫著行程,時間卻停在已過去的 5 月

Auman 是全職 Youtuber,目前頻道有 13.9 萬人訂閱,其影片是以旅遊為主,其中於 2017 年發布的北韓遊記,獲得過百萬點撃率。不少廣告商與他合作,去年 9 月他更出了一條 sell 華為手機的片。結果被網民大罵。「有留言話我一邊『發夢』(上街抗爭)一邊出國產廣告,其實我都好亂,好似精神分裂。」當時他在網上解釋。

這個 YouTuber 四月起再無更新頻道、五月起無廣告,他的時空彷彿定格在 5 月 14 日 — 當日,Auman 被正式起訴暴動罪。

去年 11 月 18 日,市民「遍地開花」營救被困理大的示威者,警方在油尖旺大舉拘捕,Auman 是其中之一。「這一世都沒想過會走入警署,或者坐在法庭的被告欄內,明明這些事不應該發生在我們這一群年青人身上。」現年 26 歲的他說。

距離案件正式開審還有一段時間,但作為一個曾在抗爭中被捕的 YouTuber,Auman 形容自己已不能回頭。

「簡單來說,他們(警方)替我做了決定 — 我已不能躲在鏡頭後,繼續拍些不關事的東西。」

Auman

當法律系畢業生被捕

Auman 做 Youtuber 之前,是一個法律系畢業生。他 12 歲到英國留學七年,2012 年回港入讀中文大學法律系,畢業時因為成績未能考上 PCLL(法學專業證書)當律師,結果選擇當 YouTuber。

去年 11 月 18 日於佐敦被捕,課堂所學的法律知識,終於重現腦海。「我被捕的那一刻,當然想起讀書時學過的刑事訴訟程序、被捕人士的權益等,但到實質被捕那一下,其實都只是理論。你那刻的命運實際就在警察手上,所以他叫你站就站、坐就坐。你還跟他拗(爭論)你有什麼權益?旁邊的年輕人和他爭論,就被多罵兩句、甚至被打,我當然不會這樣做。」

讀了四年法律,被捕當下卻沒為他帶來任何保障,在警察面前,法律似乎不比扮乖有用。他和同案共 15 名被告 5 月 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應訊,其中有兩人的代表律師在庭外向傳媒透露,警方強逼被捕人士於尖沙咀警署停車場面壁跪地數小時,期間不准他們飲食及上廁所,若有人低聲談話會立即遭到警方喝罵。Auman 便是其中一名被逼跪地的被捕者。

「回頭望就會覺得,我讀書那 4 年,學的全是好理論的東西。實質操作上,香港的法治完全跟不上那時讀書所學的理論基礎。我在法律系讀的理論都是基於一個概念 — check and balance(制約與平衡)— 當這東西在制度上消失了,我那四年所讀的,很多已代表不了實際情況。」

2019年11月18日 理工大學外,物資人鏈與前線一起前進,一起喊「入poly,救學生」。期間水炮車多次射水,亦未阻前進市民

Auman 被捕後,警方沒作即時檢控;離開警署時,他認為自己案件不算嚴重,「應該無事」。豈料「踢保」半年後,警方再作拘捕,更正式以暴動罪起訴他。

「本來以為,就算他們(警方)起訴我,都是非法集結罪、不大影響前途的罪名。」結果卻是動輒要坐幾年監的暴動罪。「當下覺得,打亂了生活節奏和未來的安排。」

得知他被起訴,朋友紛紛傳來關心,有人甚至提議他離港,因為「暴動罪好大鑊」。其案件首次提堂前 3 天,被控 6.12 參與暴動的 22 歲青年冼嘉豪因認罪被判囚 4 年。「我坐 4 年都 30 歲了…雖然不是很老,但朋友會覺得不值得。」但另一方面,他又認為,「如果一走了之,分分鐘我這一世都不能回來香港,我未有準備。」

對 Auman 而言,暴動罪是「大包圍」式控罪,「當他(律政司)找不到更好的方法告你,便只能告你暴動罪…『總之我要告一千個人暴動罪,就看有幾多個入罪』,反正他們又沒有成本,一千個中有一百個入罪,都算交到成績。」

案件剛完成首次提訊,距離審訊還有漫長一段路,「不確定」、「未知」是 Auman 目前對身上罪名的形容,「你不知道他(律政司)用甚麼告你,也不知道開審後會怎樣,甚至與反送中運動有關的暴動案例也不多,有好多不確定性。就算我這一刻相信自己是清白都好,仍然存在很多可能性。」

 

大學時期的 Auman(圖片來源:Auman Yick fb)

由談論港獨到拍華為廣告

Auman 是個關心時事的 YouTuber。

他的政治啟蒙起源於 2014 年雨傘運動,「那時我覺得,原來香港人那麼和理非是沒用的,政府不會聽。很實際地感覺到原來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極權,不單香港政府,還有在港府上面的北京。」自此,他關心社運,留意香港政治生態。

2016 年從法律系畢業後沒當上律師,喜好拍攝的 Auman 決定做全職 YouTuber。同年,香港出現旺角「魚蛋革命」、梁天琦參選立法會選舉被 DQ 、立法會宣誓 DQ 風波等事件,Auman 在 YouTube 頻道發布兩段影片,名為「為什麼香港不是中國」、「五分鐘認識香港獨立的起源」,及後又以「The Problem of Education in Hong Kong」一片批判香港教育問題。其後人大常委會就《基本法》宣誓條文釋法以 DQ 梁頌恆、游蕙禎的議席,他也在直播中談論。

「那時有很深刻的感受,其實他們能在(議會)制度內抗爭,理論上是一件好事,但原來這個極權連這個抗爭的空間也不給予,那是否要推這班人搞港獨?當時我好想將這個感受說出來,告訴香港人和外國的朋友,為何有港獨的思想出來。」

時為 2016 年。Auman 形容當年的自己,「當時剛畢業,比較不知天高與地厚。」

此後幾年,香港不公義的事愈來愈多,這個敢言少年卻漸漸學會很多困憂,慢慢變得沉默。「好實質地,太出(位)或者講的說話太前,會影響作為 Youtuber 或者接廣告的人的生計。」他坦承自己噤聲源於功利考量:「我仍然想用 YouTube 糊口,出來社會工作要顧及收入,所以不太敢說政治。」

生活處處是政治,連食飯都分黃藍,偏偏要賺錢就得什麼都不談。因為政治立場而失去商機或者表演舞台的藝人不少,「當杜汶澤變了現在的杜汶澤便回不了頭,何韻詩也一樣,可能因為說了政治的話,便一世上不了紅館。」Auman 曾經害怕步他們的後塵,以至自己的作品落得孤芳自賞的下場。「作為創作人都一樣, 我亦有夢想、有自己想做的事。如果因為政治不能去做的話,我會覺得好可惜。」

「我接的廣告,多數是旅遊局,相機牌子,手機這一類,去到最上層,莫説是藍不藍,其實全部都很怕接觸到政治,因為他們怕兩邊不討好。」Auman 曾在自己頻道的 2019 年回顧中自白,「為什麼黃色經濟圈在 YouTuber 身上實行有困難?因為香港的市場很細,對比起其他市場來説,其他人的 1%(影片收入)可能是幾百萬 views,已經幾萬元,香港的 1% 是 70,000 views,即是$700,而香港沒有 Patreon 這一類眾籌網站去支持創作者,變相香港 YouTuber 就是靠廣告和贊助來生活。」

於是有幾年,他將自己的創作與個人政治理念分開,盡量不在頻道上講政治,「一方面我會上街(抗爭),另一方面我會為華為拍廣告。」

Auman 的華為手機廣告於去年 9 月見街,負評比正評還要多,有人留言罵 Auman 是「奶共狗」,呼籲大家取消訂閱頻道,有人表示不解:「一邊出嚟發夢一邊奶共賣廣告??媽我好亂呀」。

Auman 當時留言解釋:「明白大家反應,呢單 job 係兩個月前接,簽哂約…見到有留言話我一邊發夢一邊出國產廣告,其實我都好亂,好似精神分裂。但一單廣告有 kol 有客戶有廣告公司,我唔知可以點做。無論如何,令到大家有負面情緒,我責無旁貸。我會重新審視係呢個局勢下自己應該要有既角色同責任,對唔住。」

同一段片,兩個多月後多了一堆新留言:「Auman 俾人拉埋添啊發夢,唔好亂屌自己人!」、「佢而家被拘捕啊!仲喺度話人!你哋有冇出過去?」

終於「黃咗」然後怎樣?

被捕後,Auman 曾形容自己是名副其實地「黃咗」。終於「黃到出面」,他隨之成為自己曾舉例的「杜汶澤」、「何韻詩」,實實在在地感受因政見而失去商機的滋味。

原本 6 月他有 3 條廣告片出街,全部都被抽起;另外有一條為旅遊局拍的影片,已經拍好、剪好、準備推出,同樣被抽起,「這一刻我回不了頭,已經是非常大的影響。…簡單來說就是他們(警方)替我做了決定 — 我已不能躲在鏡頭後,繼續拍些不關事的東西。」

既然全世界都知道自己曾被捕,廣告商也都嚇跑了,Auman 開始想:「那不如就豁出去,真的講些自己想說的話,拍些自己想拍的東西。」

是想轉型做政治 KOL 嗎?Auman 有過這個念頭,「但那又不是我在行的東西。」身為旅遊 YouTuber,他在行的始終是用相機紀錄走過的地方。

問題是他的保釋條件之一便是不得離港,換言之直到案件完結前,這個旅遊 YouTuber 能走的地方只限在香港。Auman 卻一派輕鬆,「愈拍得多旅行片會愈令我覺得:為何我不多做本土的東西?例如我在北京胡同找到一間好有風味的小酒吧,香港會不會有類似的地方?為何我要去到北京才找到這些地方?」他正計劃拍攝本土系列,想利用這段時間好好記錄香港,「如果第時香港真的大變,或者變成一個我們完全不認識的地方,起碼這一刻的香港,有我們為它留下倩影。」

曾留英讀書 7 年的 Auman,自小對香港沒甚麼感情。他喜歡去旅行,覺得能離開香港是一件幸福的事;他認為香港是一個沒什麼人情味、很功利的地方。直到去年反送中運動爆發,這座「沒什麼人情味」的城市,卻處處體現團結;這個「很功利的地方」,卻有一班人不顧個人前途上街抗爭。他轉念:「現在香港美麗的地方是什麼呢?就是有一班人出來為自由、民主努力抗爭,就算犧牲很多東西也好,都會站出來。這班人,才是香港最珍貴的東西。」

過去一年,Auman 如今口中的「美麗的地方」,卻有近 9,000 人被捕,逾 1,600 人被起訴,當中 612 人被控暴動罪。如同他在被正式起訴後翌日,在 Facebook 所寫,「那些被捕數字和被控告的人,全都是一個個有血有肉的故事,而不只是新聞上的一個名字,甚或數字。他們都是社會上最寶貴的年青人,都曾有自己的理想,和想要成為的人。」這當然包括 Auman 自己。

為了發聲付上青春、賠上廣告,值得嗎?「見到不對的地方就站出來,這是很自然的事。6 月 9 日你不站出來,過了 6.12 也應該站出來了吧,過了 7.21、8.31 都要站出來了吧,之後還有中大、理大的事件呢,見到警暴不斷升溫,而政府一直漠視市民訴求。所以就算政治冷感的人,都很容易情緒波動、憤怒……無得後悔,因為這是很自然發生的事。」

站出來發聲當然值得,但他又覺得,「若果被捕要監禁幾年就不值」,原因是之後便不能繼續為這場運動去付出,「好確實的情況是,你被捕後,可能便不敢再走出來。但抗爭是靠人做和持續的,當越來越少人抗爭,我們的前路該如何是好,抗爭之路又如何走下去?這是我覺得不值的地方。」

截圖來源:Auman Youtube:《2019 回顧: 那確實令人不安的未來》

如入獄 怕跟不上世界的節奏

失去廣告,那就拍其他東西;無法離港,那就專注本土 — Auman 看似是個「既來之,則安之」的人。但訪問尾聲,他還是在記者追問下坦白道出內心的擔憂。「我比較擔心的,不是你要我坐 3 年、4年。我比較擔心的,是出來後香港會變成怎樣。」 尤其是現在有了《國安法》。「我不怕坐監,但我好怕出來後發覺這個世界已經完全不同。」他又擔心到時自己跟不上世界的節奏,「我喜歡玩相機,現在有 8K,有5G,到了那時候呢?我好怕到時世界變得好陌生。」

Auman 憶述,11 月 18 日被捕當晚,他和 200 多個被捕人士被塞在尖沙咀警署一間房間內等候。無聊之際,他和身旁的示威者開玩笑,期間大家不知怎的說道:「入到去(監獄)不如就讀個 master(碩士)。」甚至開始討論入面有什麼學科選擇、該修讀什麼等。

「希望這種講笑最後不會成真……如果真的成真,咁咪係入面讀返個 master 囉,冇嘢嘅。」Auman 表情回復冷靜。

Auman

文/陳紫君

攝/Fred Cheu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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